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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上週大舉拘留收禁資產、約談收押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後,本週各地檢各自努力加速偵結告狀的階段,依「誰押、誰告狀」原則,各地檢將增強協調互相調卷、確認犯法事實,一避免資源華侈,二要確保最終科罪。

頂新廉價進劣油還殺價

〔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、張文川/綜合報導〕彰化檢方偵辦頂新黑心油案,昨天就訊在押的頂新三董魏應充,提出他在越南查廠會議記載上簽示「履行採購」、「核准」等親筆簽名或蓋印時,魏全盤否認他唆使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油,但事證明確,檢方將採一罪一罰求刑,合併履行最高可達有期徒刑三十年。

彰檢日前也在味全總公司及味全的中心研究所,起出該公司於本年三月關於越南查廠記載的正本、影本等開會資料,不但有魏應充的蓋章、簽名,乃至還簽上「履行採購」、「核准」等字。 家人請他向魏應充轉達要注重身體健康,家人都邑支持他。

羅豐胤默示,頂新已提出三十億元作為食安基金,且無流亡及串證必要,應可換取魏應充交保。

檢方查詢拜訪,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三年多前得知,時任頂新總經理的常梅峯,是採購油脂首要負責人,向其開出飼料油每公斤二十元販售價錢,比頂新向其他公司購油本錢更低,頂新再殺價到每公斤十八元,以頂新向楊進口守舊估計逾三百萬千克計算,節流的成本相當驚人,楊還是以每年三節按期向常「納貢」崇高禮物。

魏的委任律師羅豐胤昨日帶來多本佛書還有隨身藥物及衣服給魏,與魏計議後,決意禮拜三之前向彰化地院提出抗告。

彰檢指出,將依頂新以飼料油混充其他油類的數目、次數及販賣次數等,依一罪一罰求取重刑,並窮究充公三年來犯警所得,依曩昔大統案、塑化劑案的涉案負責人都被判處十年以上重刑,魏應充極有可能也被判處重刑。

檢方昨天就訊魏應充,魏愣了好幾秒才說:「我只負責主持會議,實際履行並未介入,我絕對沒有下指令向大幸福購油,更不可能知道對方賣飼料油!」

將依一罪一罰求取重刑

昨天大批媒體守在彰化看管所前,民眾途經時仍破口大罵:「魏應充應重判三十年且不得假釋!」 「應該關乎死啦! 」

新聞專輯/「食」在不安心

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指示向越南購油-魏應充恐遭求刑30年-22103015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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